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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宗旨

為提供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及研究生,有理論及實務相互印證之實習機會,使之具備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以培養助人專業工作人才,傳承專業工作經驗,特訂定本實習辦法。

貳、實習資格

一、以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為限。

二、在校期間曾修習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方案設計等課程。

三、對兒童少年及家庭福利服務工作有興趣者。

參、實習方式

一、暑期實習:七月起連續六週,每週五天,每天8小時,至少需實習240小時。

二、期中實習:

  1. 第一階段:二月起連續五個月,每週至少一天,當週至少8小時,至少需實習160小時。
  2. 第二階段:九月起連續四個月,每週至少一天,當週至少8小時,至少需實習160小時。

肆、實習內容

一、實習主要方案

  1. 兒童個案工作及家庭工作
  2. 團體工作
  3. 方案活動:學齡前兒童、學齡兒童、長者服務、多元代間、課後照顧、暑期營隊

二、實習方式:暑期實習、期中實習

三、實習地址:臺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二段187號

伍、實習名額:

  1. 名額:2-4位
  2. 申請文件收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2段187號

陸、申請程序:

一、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將實習申請表(如附件),實習計畫、履歷、自傳等寄達中心,以利安排面談事宜。

申請截止日 面試通知日
暑期實習(7-8月) 5月15日 5月31日前
上學期期中實習( 9- 1月) 7月15日 7月30日前
下學期期中實習( 2- 6月) 12月20日 1月10日前

二、申請實習需接受面談,面談之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另將於面談後一週內回覆面談結果。

三、獲同意實習者,本會於通知時將一併告知所安排之實習督導人員。

柒、聯絡方式:

  • 地  址:台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2段187號
  • 連絡電話:(02)2591-0109分機15
  • 傳真電話:(02)2591-0119
  • 聯 絡 人:中心主任 黃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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