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頁面主要內容區

一、資格:國內各大學院校公共衛生、醫務管理、醫療、保險(風險管理)、社會福利、健康管理、健康教育、衛生教育、財稅及法律、政治、公共行政等相關科系學生。

二、暑期實習時間:每年 7 月 1 日至 28 日進行,實習期間為 4 週;實習名額年度上限原則為 20 名,若超過 20 名,得酌予調增,惟限制每校錄取名額為 2 名。

三、申請同學請於114年3月3日至3月20日前,將「學生實習申請及計畫表(含申請實習單位志願)」(如附),及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繳交至校園組(行5008室)陳淑卿小姐彙整。

四、相關申請作業請逕自本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大學院校學生實習作業要點下載(網址:https://www.nhi.gov.tw/ch/cp-1803-41627-3124-1.html)


置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