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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男性須役畢或無兵役義務者)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2.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 9 條至第 12 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28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8 款及第 10 款所定不得聘用之情事者
  3. 無教育部等機關不適任人員通報紀錄
  4. 具駕駛能力,自備交通工具者尤佳

(二)應徵資格: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 領有心理師(諮商或臨床)證書者
  3. 具有國內外學士以上學歷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 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4. 具有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 6 條及第 7 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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