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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4年9月22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有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職助理之經驗;服務經驗證明;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高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9227。
3. 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員」或「應徵聘用社工員(行政職缺)」。
4. 報名截止日期:114年10月17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一) 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核,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 面試(佔總分數100%):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 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四) 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 錄取標準及結果:以成績總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5名、備取至多不逾2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擬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三、 錄取通知:

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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