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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1. 申請日期:自 11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15 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2. 申請方式: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及資料繳交,網址為 https://youconf.at/bunban

申請資料:

  1. 應繳交之申請資料包括下列文件:
  • 報名表及聲明書:線上填寫報名表完成後,應下載及列印聲明書(附件一)簽名蓋章後上傳
  • 自述:以 2000 字為限,內容應包括個人學習經驗、參與學術活動、專題計畫或研究經驗、個人傑出表現、至國外機構進修之學習規劃、生涯規劃等。
  • 個人作品 1 件:如學期報告、專題寫作等各類作品(如為共同作者應說明自身貢獻)
  • 大學歷年在校成績單及名次證明掃描檔(如曾修習過 EMI 課程,請備註並列出)
  • 推薦信1封:由推薦人以公務信箱自行email至計畫辦公室電子信箱(bunban@sinica.edu.tw)或掛號郵寄至計畫辦公室(地址:115201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 128 號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人文及社會科學學術人才跨國培育計畫辦公室收)推薦人選擇掛號郵寄者,請於信封彌封處簽名,推薦信應於 114 年11 月 15 日前寄達。
  • 語言能力證明:申請人應依類別提出下列語言能力證明,並須達到國外進修機構之語言能力要求(請至本計畫簽約合作之歐美大學網站查詢)始取得分發資格。如未於114 年 11 月 15 日前提出下列語言能力成績單正本者,A、C 類申請者可先繳交網路成績單或已報名考試之證明,最遲應於複試前補交語言能力成績單正本;B、D 類申請者因德語及法語考試場次較少,依當年度計畫辦公室公布之考試日期場次為準,並繳交已報名考試之證明。
    • A 類、C 類選送學生:應提出 TOEFL iBT 總分 90(含)以上,或 IELTS 總分6.5(含)以上之語言能力成績證明。
    • B 類、D 類選送學生:應提出德語或法語任一語言之能力成績證明,德語Goethe-Zertifikat 成績 B1(含)以上或 TestDaF 第三級(含)以上;法語DELF/DALF 或 TCF / TCF DAP 成績 B2(含)以上。
  • 身分證及學歷證明:應繳交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掃描檔,C 類及 D 類第一、二項申請者並應於 115 年 4 月 30 日前,提出 115 年秋季學期碩士班(非碩士在職專班)或學士逕讀博士班錄取證明,否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 前開文件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並於複試時繳驗第 4、第 6、第 7 項文件之正本。除推薦信外,電子檔限 pdf 格式,所送資料概不退還。
  • 若線上報名繳交資料及推薦信傳寄申請作業中,有任何 1 項未完成者,皆視為申請資料不齊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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