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補助額度,至少應包括1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並以1次為限,另得包括生活費。
教育部 新南向學海築夢
國社院 強化學生國際 移動力補助要點
於出國日期8週前 採隨到隨審
依合作交流計畫內容、赴外地區、學生人數、經費預算之實際情形,本院得視當年度經費彈性處理。學生補助金額上限:歐、美、紐、澳地區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亞洲地區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
社工所 特色發展獎助學金
A.於亞洲地區發表 、實習,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0,000元為上限。
B.於美洲或紐澳地區發表、實習,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8,000元為上限。
C.於歐洲或非洲地區發表、實習,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5,000元為上限。
申請當年度,若有參與國際交流活動者,獎助1名,獎助金額為新臺幣2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