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學生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之場域,藉以強化理論與實務應用及培植社會工作人才。 實習時數 (一)暑期實習 當年7月至8月,計8週,每週40小時,共計320小時。 (二)方案實習 次年2月至次年5月,至少144小時。
實習項目: 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規定為原則,本局各業務單位實習內容另案公告。 申請期間(倘遇假日則順延至第1個工作日) (一)暑期實習 當年2月1日起至當年3月10日止。 (二)方案實習 當年9月1日起至當年10月31日止。
申請方式: 請以校級為單位提出申請,並應於受理期間函送學生填報完竣之應備文件予本局,地址為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 3段99號惠中樓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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