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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  出缺職務:

(一) 職稱: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
(二) 出缺職務數:15名 。
(三) 辦公地點: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

  • 工作內容:

(一)受理保護性案件及高度風險家庭案件之通報及篩派案。
(二)進行兒少保護性業務及 高度風險 家庭個案調查。
(三)辦理家庭暴力防治及性侵害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四)辦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保護直接(間接)服務。
(五)辦理其他法條規範之保護性個案直接(間接)服務 。
(六)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直接(間接)服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所需資格條件: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 ;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 5 條應考資格規定 。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 28 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社會工作師法第 7 條各款情形之一。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 報名方式

(一) 公告期間:自115年3月31日起至4月17日止 。
(二) 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 (A4 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 甄選報名表 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
2. 甄選簡歷表。
3. 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 http://www.dvc.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影本(如3年內有參加社工師應考通知書或准考證)等(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 聯絡窗口:
1. 聯絡人: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 林小姐。
2.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 59229。
3. 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 420018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保護性聘用社工員」。
4. 報名截止日期:115年4月17日(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 甄選方式:書面資格審查及面試 。

*其他詳情請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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