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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內容

備註

申請程序

準備申請學位論文口試

  1. 考試資格:

(1)須修畢規定的32學分(亦可於修滿32學分的同一學期提出申請)。

(2)學位論文計畫口試通過4個月後,才能舉行學位論文考試(以口試日作為計算基準點)。

  1. 申請期程:每年4月底或11月底前,且於口試舉行日前10個工作日完成申請手續。

 

提出申請

★學位考試需繳交資料:

下列檔案都可以電子檔繳交,惟須先請指導教授與所長電子簽署。

  1. 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系統版)

  2. 考試申請書(系統版)

  3. 歷年成績單

  4. 必/選修學分確認表

  5. 英文符合畢業條件證明

  6. 通過學術倫理研習課程之證明

  7. 論文初稿

  8. 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

  9. 請告知口試委員是否需要停車票券(毋須詢問車牌號碼)

  10. 以及是否開放旁聽?

  1. 所有資料請於申請截止日前繳交,逾期將不受理考試相關事宜。

  2. 申請時,可暫訂口試日期,但最晚須於口試舉行日前10個工作日回覆所辦確定考試日期,以利進行後續流程。

  3. 學位考試繳交資料說明:

(1)申請資料請自行下載

(2)資料1、2:至學位考試申請系統下載

(3)資料5:通過者,繳交通過之成績單;未通過者,需繳交成績單份數依據學生修業年限計算,如:修讀3年者,繳交3張。

(4)資料6:初稿須包含所有章節,且每一節皆需有內容。

(5)資料7:請先向所辦申請帳號,並將檢測結果提供指導教授審閱,需繳交報告下載方式請參考「turnitin下載範例」、「列印範例」。

寄發論文通知信

所辦將於口試舉行日至少1週前,寄發論文通知信(紙本),並附上本所交通資訊。

 

寄發論文紙本

建議於口試舉行日前2週寄出論文紙本,以利口委有足夠時間進行閱讀

請務必與口委確認是否收到論文。

 

準備工作

公告考試資訊

公告於本所網站並張貼海報,請學生確認資訊是否有誤繕或遺漏。

  1. 所辦將同時製作考試所需文件。

  2. 若同學於申請至考試期間有修改論文題目(中英文),請務必告知所辦,以利修訂。

確認或借用器材、物品

  1. 請先確認考試場地之設備,若有借用需求,請先至所辦登記。

  2. 所辦可借用設備、物品:筆電、簡報筆、水壺、馬克杯、小盤子,其他物品請自行準備。

建議口試時可準備錄音筆(或手機錄音),以供未來論文修正參考

茶水、餐點

水果、便當可視情況自行決定是否訂購。茶水自備(費用皆自付)

  1. 餐點如不確定老師習慣,可以請問同一考試委員之學長姐。

  2. 建議餐點茶水可事先訂購,口試當天提前請同學幫忙取餐,可降低口試的慌亂程度。

尋找紀錄以及邀請同學

  1. 請自覓記錄人員1位(非本所學生亦可)。

  2. 請至少邀請2位以上的同學或朋友參與(不包含紀錄)

所辦事先提供口試紀錄表電子檔,以便打字紀錄。口試後提供經指導教授(電子)簽署檔案,以供留存。

再次提醒口委

口試前請再次提醒口委有關計畫口試之時間及地點

 

當天工作

領取考試文件

口試開始前30分鐘,請紀錄者至所辦領取考試文件(若考試時間為非上班時間,請於所辦辦公時間先行領取資料)。

  1. 建議當天提前1小時到學校準備,並著合宜服裝。

  2. 紀錄者之協助項目:

(1)至所辦領取考試所需文件夾。

(2)將考試公告張貼於考試教室門口。

(3)請口試委員簽署印領清冊。(若有需要,請向口試委員拿取存摺影本。)

(4)紀錄口試過程中委員所提之修正建議。

(5)若有需要,提供停車證予口試委員。

繳回考試文件

  1. 計畫口試結束後,請將考試文件、借用設備、物品繳回所辦。

所辦會於考試後上傳成績,並發一封信告知考試結果,以及後續事宜。

整理現場

學位口試結束後,請清理並恢復現場

 

論文定稿

修改論文

依據口試委員建議,修訂論文。

 

定稿

  1. 依據論文通過方式,完成論文定稿。論文通過方式分成:

(1)「指導教授審閱後通過」

(2)「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審閱後通過」

請依據通過方式完成論文的修改,並將審閱核可後的論文再次進行 Turnitin 檢測,檢測結果經指導教授核可後,才算完成論文定稿。

  1. 論文修改完畢,並經所辦完成確認作業後,會先提供「碩士論文通過簽名表」電子檔,亦可至所辦領取正本。

  2. 展開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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