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甄選依據:臺東縣政府結合(公、私立機關(構)或民間團體)辦理過渡性教育措
施計畫。 貳、甄選名額及資格: 一、專任輔導員1名。 二、基本條件: (一)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三、符合以下列三項之一者即可參與甄選: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者。 (二) 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校 院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具備考選部公告社會 工作師或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三) 教育學系(所)、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所)、輔導與諮商學系(所)及犯罪 防治學系(所)畢業者。
參、工作內容與地點: 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工作內容: (一) 服務對象為本縣12至18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經評估有必 要採取過渡性教育措施,以協助漸進式返校需求之學生。 (二) 辦理過渡性教育措施多元適性課程、體驗探索課程、法律課程、關懷 陪伴、提升親職之家庭處遇方式。 (三) 辧理過渡性教育措施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四) 配合少年法院認有必要時召開學生資源聯繫會議,由學校以兒童最佳 利益為前提,提供少年法院有關少年就學、輔導等建議,強化少年 法院與學校、警政、社政等網絡資源連結。 (五)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工作範圍與場所: (一) 辦公地點:以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為原則(設置於本縣東海國中4 樓,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19巷51號)、臺東 縣政府教育處。
(二) 工作範圍:以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所轄地理區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