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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郵寄非以郵戳為憑,須於期限前送達或由專人親送至「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處長室」地址:900 屏東市自由路 527 號 2 樓,並請於信封左下角註明「115 年 5 月招考」字樣。
三、應備文件:
請備妥下列文件一式 3 份相關證明文件檢附影本即可並統一以 A4 規格紙張列印或影印,並依下列順序排列裝訂:
報名表。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黏貼於報名表指定處)。
自傳(請依附件格式撰寫)。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得於口試後補件)。
在校成績單(須附有班級或系所名次)。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非社工相關科系畢業者免附)。
直接服務經歷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服務/離職證明書等)。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及領證具結書(需檢附 1 份簽名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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