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說明會
1、每年11月底或12月初之所共時間舉辦實習說明會,說明暑期及期中實習申請流程。
2、由班代協助統計出席人數,回報所辦處理後續事宜。
3、未能出席者,須向所辦辦理請假手續。
實習發表會
1、每學年舉辦海外實習發表會、暑期實習發表會、期中實習發表會各1場。
2、辦理時間為每學期所共時間,請同學事先空下所共時間。
4、實習發表會發表人由學校督導老師帶領學生,共同討論推薦。
5、實習發表會發表原則:海外建議以機構介紹為主;暑期發表以多元化為主,讓學生了解不同的領域與機構;期中實習朝向介紹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6、除發表人外,建議未發表者也能一同列席參與,讓學弟妹有機會能詢問不同領域的實習經驗。
7、學生可自由選擇是否參與壁報發表,發表海報格式及張貼地點由所辦另行通知。
實習重要規定
1、暑期實習時數:實習時數至少240小時。不得少於六週,如因實習之特殊需要,實習時數分配得經實習委員會審查通過。
2、期中實習時數:實習時數至少200小時,但若拉長週數超過學校上課週數,視個別實習督導老師同意與否。
3、實習督導資格條件: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應試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且至少應有兩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4、學校督導:確認後會再寫信告知
5、實習學生須繳交意外險證明,證明文件可為下列其中一項:(1)學校平安險繳費證明、(2)自行加保之商業保險證明、(3)機構加保證明。
實習學分計算
◾ 暑期:碩二上學期(碩一升碩二的暑假實習)
◾ 期中:碩二下學期(碩二上學期實習)
實習相關庶務
1、預定時程可依申請同學個別需要做適度調整,但請預留發文工作時間10天,以利行政流程。
2、非本科生同學,如於實習申請過程有任何困難,可主動積極與所辦公室及實習學校督導聯繫,所辦公室也將提供名單予實習學校督導。
3、本所提供歷屆學長姐實習計畫書範本供參:108學年度以前以紙本為主(放置於SW505研究室);108學年度以後以電子檔為主,本所將提供雲端連結(另開視窗)。
4、學校督導老師分配會在所有學生提出實習申請後統一公佈。
5、實習相關行政庶務可與所辦行政專員或工讀生(sw.dpt@ntnu.edu.tw/02-77495531)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