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資格: 1.凡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所一年級以上學生,但曾 修過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別平等相關課程者優先考慮。 2.關心婦女議題及對婦女相關服務工作具熱誠,對協助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被 害人及家事事件當事人有興趣及高度學習動機,能遵守本會規定者。 3.本會各單位以招收暑期實習生為主。惟以下工作據點於實習生符合相關條件與規定時, 可申請期中實習。 (1)個案服務部家庭暴力防治組:不單獨接受期中實習之申請。惟已於該組完成暑期實習 者,可另案申請上學期期中實習。 (2)個案服務部性暴力防治組、花蓮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花蓮工作站:符合實 習資格者,可申請期中實習。 實習名額: 本會於每年開放申請同時,亦公布當年各單位可接受之實習生名額數,並依各單位遴選 標準遴選實習生。本會各單位該年度實習招生名額,詳見附件。 實習申請時間: 1.暑假實習於三月一日前申請截止(遇例假日順延)。 2.學年度上學期之期中實習於四月十五日申請截止,學年度下學期之期中實習於十月十五 日申請截止(遇例假日順延)。 3.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實習聯絡資訊: 1.地址:100 臺北巿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 7 號 7 樓之 1B 室 2.實習總聯絡人:陳櫻文 3.聯絡電話:(02)2391-7133 分機 601 4.email:evelync@38.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