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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
二、實習學生應修畢課程: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青少年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6 門課程。

申請與實習時間:
一、申請時間:自公告起至5 月31 日止(以郵戳為憑),每年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二、實習期間:9 月至1 月期中實習
三、時數規定:不得低於200 小時或32 個工作日。

實習內容:
一、瞭解本會行政體系運作及相關法令規範。
二、認識本會組織與功能、服務精神及各項業務之運作,並參與相關工作(包含會議、座談會、社區工作、圖書盤點與整理等)。
三、新北市各類資源盤點。
四、熟悉本會服務對象之族群特性及文化,並對青少年社會工作、犯罪防治等相關專業知能學習與應用,並依服務區域之犯罪特性進行觀察、參與宣導工作、方案設計及團體輔導活動。
五、其他督導交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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