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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相關事項如下列所述:

  • 時間:114年5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
  • 對象: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系所(組)暨相關科系之學生(以修畢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及相關保護性工作課程者優先)
  • 方式:請學校函送實習生資料至本中心
  • 學生履歷(含自傳)
    • 歷年成績單(正本)
    • 實習計畫書
  • 程序:收件後統一於114年6月辦理實習生面試,並於面試後以公文回覆學校面試結果
  • 時數規定:至少16至18週且時數須達216小時以上

期待以未來有意願從事保護性社工領域的同學優先申請。

實習窗口:江季謙社工,聯絡電話:(02)89653359分機2473,信箱:AQ8234@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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