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工時安排
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地點
本市15處家庭服務中心(依志願安排)
工作內容
招募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五)止,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報名方式